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诉讼流程1、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2、去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三、民事诉讼状的基本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跟对方私了的最终目的也是要让对方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以后,根本就没有按照赔偿协议书上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作为受害人来讲就一定要抓紧时间起诉,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终止的情况有哪些现在您对于监护人制度并不会陌生,在一般情况下,我们的父母就是我们的监护人,我国在民法上规定监护人制度,其实......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随着房价物价与日俱增,对于租房的人们来说,可能很多政策都和在当地买房......


·我国是生产力大国,广东省作为我国工厂最多,劳动力最集中的地区
      我国是生产力大国,广东省作为我国工厂最多,劳动力最集中的地区,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是领导关心的重点。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


·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
      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1、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过户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如果对方不予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


·购买彩票中奖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购买彩票中奖夫妻共同财产是吗?:(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员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项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项的规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民事诉讼受理后开庭时间一般多久
      一,民事诉讼受理后开庭时间一般多久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


·盗掘古墓葬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为了有利于研究保存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古墓、古建筑等文化遗址未经政府批准,个人及组织团体都不得进行开发损坏。但是出于对古......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


·从工会经费列支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从工会经费列支过节费要交个税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