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加班时间公司不给工资听该怎么办理

加班时间公司不给工资听该怎么办理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在支付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延时加班的,按照平时工资的150%进行支付。周末的加班工资按照平时的200%进行支付。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按照劳动者平时工资的300%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稿费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稿费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知识产权取得的时间和稿费取得时间不一定相同,我们分为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知识产权并获得稿费的情况......


·一、人伤交通事故结案是什么时候?
      一、人伤交通事故结案是什么时候?人伤交通事故结案是在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可以按照其真实意思然后书写遗嘱的内容,最后书写签名和日期即可。立遗嘱不需要任何手续,但是,怎样订立......


·招摇撞骗与诈骗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与诈骗区别是什么?一、招摇撞骗与诈骗区别是什么?区别: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否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
      一、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非常的重视,正在严厉打击职业抢注的问题。这一问题已......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而要办理离职的时候,可能他们会办一些离职的手续,那么劳动合同期满需要办离职手续写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离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可以吗?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是多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的一种侵犯,此时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必须要清楚的知道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数额是多少。那么实践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