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续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续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二、商标续展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三、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形(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三)注册商标争议商标续展申请准备的材料都特别的简单,另外注意一下商标续展申请书不需要企业自己写,现在都是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实际情况填写续展申请书的。还有商标续展,不是免费的,在续展期内和宽展期内办理商标续展所产生的费用也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


·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怎么样?
      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怎么样?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需要对公司所产生的一些则是来进行一定的承担,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


·土地确权后,未来的农村宅基地会比商品房更值钱吗?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吗?——NO《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


·缓刑在司法所期限怎么分的
      缓刑在司法所期限怎么分的缓刑的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种及刑期长短不同而不同,在以原判刑期为起点的基础上,又分别规定了最高期限与最低期限。缓刑的考验......


·金融诈骗10亿怎么判
      诈骗一个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失业后劳动者的失业金如何领取
      一、失业后劳动者的失业金如何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


·民事诉讼法费用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费用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费用包括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


·房贷还完他项权证去哪里注销
      如火如荼买房热依旧持续升温,杭州惊爆无房可买、徐州大把炒房客现金购置房产等等。但对于我们刚性需求的年轻人来说,贷款买房是比较多的。由此,我们......


·夫妻的离婚方式有哪些
      ?当夫妻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多数都会选择离婚。但在我国,离婚也是有具体的方式的,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么法律......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具体要求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一、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荣誉权包括以下权利:1、荣誉保持权荣誉保持权,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