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

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但是不论哪一种,都对我们的行为进行约束,严重的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只要我们能够履行我们自己的义务,就不会受到警告。那么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为你解答!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警告的区别
  
  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自然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
  
  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较大区别: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4、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而行政处分 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综上所述,警告根据你的行为的性质,工作单元的性质进行判断,在想采取的方式,救济的方法。自己遇到警告的情况,先冷静,了解公司的性质,才能判断自己受到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让他们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股东怎么退出?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股东怎么退出?(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依据《......


·子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区别
      子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广大劳动者对于公司的公章并不陌生,公司的公章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保存。与此同时,公司除了......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社会财富的剩余越来越多,而今房屋产权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对于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


·房屋土地使用证户名更改是否合法?
      房屋土地使用证户名更改是否合法?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购买房屋之后会得到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房屋占有的土地的所有权不属于购房者,购房者......


·私闯民宅罪自诉可以吗?
      私闯民宅罪自诉可以吗?可以,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


·一般情况下缓刑用坐牢吗?
      一、一般情况下缓刑用坐牢吗?不要坐牢.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通常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法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诸多权利,包括签署法律文件、授......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在我们与他人谈合作的时候,最有效和最基本的证据就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由于太过信任对方或者因为自己大意没有认......


·监视居住最新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最新规定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第47条主要涉及的是宣告死亡,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


·扒窃时抗拒抓捕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扒窃时抗拒抓捕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扒窃时抗拒抓捕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扒窃立案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