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民法典婚姻编》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如果你是在婚后买房的话,那么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第二种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三种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婚后买房虽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时不一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我国《民法典婚姻编》中的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情况也有多种,包括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及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等等。因而,不是说只要在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1、分床不分房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来?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来?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


·吉林省交通伤残标准具体是什么?
      吉林省交通伤残标准具体是什么一,吉林省交通伤残标准具体是什么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


·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注册地址作为一间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作为一间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常驻地,它的选择有着一定的......


·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
      人们在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向他人借款时,债权人也可以设定利息。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偿还......


·不想交了社保的钱可以退吗?
      不想交了社保的钱可以退吗一般情况下,退休前,社保个人账户是无法提取的。你只能等到退休了才可以提取。但是,如果满足了下面的这些特定情形,社保......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一、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仅仅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能定罪,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证据,......


·对裁判文书中的裁理由不服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仅仅对裁判理由有异议,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


·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有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要如何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