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去法院告重婚罪有时效吗?

一、去法院告重婚罪有时效吗?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构成重婚罪要满足那些条件?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三、起诉重婚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总算是,重婚是婚姻生活中比较严重的情况,可能会构成犯罪。受害人起诉对方,应当在有效的追诉时效内,重婚最高刑期两年,对应的诉讼时效不超过五年。重婚大部分情况下是自诉,当然受害人没有起诉,其它人有相关犯罪线索的也能去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9级规定到底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赔偿的,工伤鉴定标准一共就分为十级,最严重是十级,依次来类推,在遇到很严......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制......


·轮流抚养小孩户口跟谁都可以吗
      轮流抚养小孩户口跟谁都可以吗一、轮流抚养小孩户口跟谁都可以吗户口跟谁都可以。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 分配方式?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分配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企业缴纳完所得税之后所得的净利润作为企业的利益,企业有权进行自主分配。对于......


·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非法的事发生,要核实这些非法违法的事,就要找到证据,但是有部分人会通过一些非法的途径来获取证据,非法......


·洛济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洛济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为了公民们的生活,为了社会建设正在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并不是无偿的,国家规定必须给......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