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女结婚两头走还需要彩礼吗?

一、男女结婚两头走还需要彩礼吗?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女方彩礼,法律上面是没有相关要求的。所以即使双方在结婚之前没有给付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认定男女是否具有夫妻关系的,只需要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在这方面并没有要求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彩礼,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其实并不需要支付彩礼。二、男女结婚两头走是否需要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解释(二)》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男女结婚时所支付的彩礼,与结婚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男女结婚是个人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自由的政策,没有支付彩礼也是可以结婚的,相关情况还需要基于实际的支付情况来进行处理,构成法律上规定的退还条件的,是需要进行退回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通常在盗窃的共同犯罪当中,才有可能出现主犯、从犯等,而其中针对身份的不同,那么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其实最终作出的处罚其实就不太一样。很显然,因......


·他项权利终止证明是指什么 他项权利终止证明是指什么?
      他项权利终止证明是指什么他项权利终止证明是指什么?他项权利终止证明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被他项权利......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分居的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夫妻是由于感情破裂所以引起的分居,那么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下面就有的我们马上给您......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


·劳动合同毁约金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毁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同居的规定具体有哪些?现在时代进步了,现代人对两性关系的行为也越来越淡薄。现在虽是自由恋爱,大部分都很速度的过上了同居生活。为了规避......


·起诉名誉权纠纷的赔偿多少
      起诉名誉权纠纷的赔偿多少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


·怀疑吸毒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公安机关的禁毒管理部门会对涉嫌对象进行鉴定,如果呈阳性会依禁毒法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虽然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情节......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双方不仅对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知道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另一......


·办理沈阳铁西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办理沈阳铁西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一、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