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 一、抵押担保概述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风险解析
  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总是尽可能地将企业的财产纳入抵押财产的范围,并对抵押物评估值进行打折,这样企业获得的贷款数额往往大幅低于抵押财产的实际价值。此外,中小企业往往是一个处于发展、积累状态的企业,实践中,企业在其某个房地产(主要是厂房、办公楼)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后,又可能在该抵押物上新增建筑物。此时,银行便会利用其优势地位,要求企业出具承诺函来承认其在全部价款中优先实现债权的地位。
   三、风险防范
  企业应当从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出发,设计一套既能有效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又能避免因不能及时还款而被银行实现抵押权导致破产的有效方案。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达到既在短期内获得生产所需的资金,又避免在长期的发展道路上预先挖下埋葬自己"大坑"。为达到这样的目标,企业不妨聘请专业律师协助拟定相关方案,减少或避免其中的法律风险。
   四、法条检索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综上所述,我们在此总结,在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时,银行会把抵押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打折,抵押人所获得的贷款往往低于抵押物的价值,而如果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银行会按协议对抵押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等。因此,抵押担保一定要慎重,确保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


·合伙企业能不能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能不能以劳务出资(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买卖不破租赁时承租人合法转租有效吗?
      买卖不破租赁时承租人合法转租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时承租人合法转租的也是会生效该原则的,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建......


·醉驾处拘役可以同时宣告缓刑吗
      一、醉驾处拘役可以同时宣告缓刑吗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为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


·转让专利权自什么时候生效
      转让专利权自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


·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
      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一、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1、一个月之内签合同。2、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婚前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看到的离婚更多的是双方来解决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不是来解决双方的感情问题,主要原因是如今物质社会让人们更加看重物......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不分割财产的,可以约定不给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


·商品房楼上漏水谁负责?
      商品房楼上漏水谁负责(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