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贴牌生产(OEM),又指原始设备制造商,现在已被引申为指贴牌生产这种经济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接收委托方(商标权人)的委托,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产品贴附委托方所提供的商标,并将全部交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接受委托的生产方收取加工费用的合作经营生产模式。近年来,这种生产方式在涉外加工贸易中河国内很多企业甚微流行,引发了大量的纠纷。由上述可知,贴牌商品是承揽加工带他人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贴牌生产中使用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无论是从商标法中的商标使用的定义还是从贴牌生产的法律特征来看,贴牌生产都不构成商标侵权。二、商标法中商标使用的含义。首先,从商标法的商标使用含义来看,作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对商标的使用,因与一般文法意义上的使用不同,它涉及一个流通与交换的领域问题。对使用一词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起字面日常意义的层面,而是要结合其行为目的及其后果来综合理解,例会商标法中商标使用的意义。三、贴牌生产的法律特征。其次,从贴牌生产的法律特征来看,贴牌中的商标使用有别与商标许可使用中的商标使用。贴牌商标作为一中承揽模式,起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1、定制人对用于贴牌的商标享有权(包括许可使用权);2、承揽人不享有贴牌产品上的商标权利;3、加工的贴牌产品应返回给定作人或定做人指定的途径处理;4、承揽人应在产品上依法表面定制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产地信息等。商标侵权行为人常通过该商标获取经济效益和破损商标所有者的名誉,法律上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也要取得合法资质,不然也有侵权性质。生产厂商的加工制作过程,加工人员与加工物件没有直接侵权关系,追究侵权需要看厂商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多久判决,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多久判决,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在很多人的思想观念中,打民事诉讼官司都是要花费很长时间的,甚至可能一年半载都等不到结果,其实这个想法是错......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夫妻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只需要将债务的分配条款直接写明是一方负责全部债务即可,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离......


·酒精含量120能判缓刑吗?
      酒精含量120能判缓刑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不能有以下八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软件著作权,一直都是人们很容易忽略的问题,软件,可以说现在已经普及到每一个人都在使用,小到,一些幼儿园的小孩,......


·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其实,无论谁提出离婚,离婚后孩子仍然是两人的子女,这个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因此,无论孩子跟哪方生......


·工伤复发治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治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工伤复发治疗相关规定是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


·在我国有土地使用证怎样补办准建证
      其实我国有绝大多数的普通公民根本就不会接触到准建证,多数的情况下,是开发商在修建楼盘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准建证。因为我国普通公......


·法律中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诉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


·什么是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
      什么是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一般情况下,我国对于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实践中,许多......


·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
      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一、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二审期间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