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班期间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脚因为工作原因扭伤的算工伤。这种情况受伤后,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二、做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在现实生活当中,在上班期间,如果是因为送材料或者是其他的和工作有关系的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伤害,完全是可以认定成为工伤,在这个过程当中必须自己向单位来进行报告,然后单位会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接下来就可以等待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企业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这些保护性的法律规范......


·一、如果不赡养老人触犯法律吗?
      一、如果不赡养老人触犯法律吗?触犯法律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


·行贿受贿的证据不存在可以定罪判罚吗?
      一、行贿受贿的证据不存在可以定罪判罚吗?证据不存在不可以判罚,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


·2023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
      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自身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对于自身权益也有更深的了解,但对于劳动关系解除这块内容还不是很了解。劳动关系的解除认定......


·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做法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做法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少缴部分税款及滞纳金,并处未缴或者少缴部分税款50%以上到相应数额5倍以下区间值罚款......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一、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


·传销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传销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推销或者是提供服务为前提,要求组织的,被领导的相关人员以缴纳会费或则是购买商品的形式获取资格,在根据相......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