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属于工伤公司用承担责任吗?

不属于工伤公司用承担责任吗?不属于工伤公司不用承担责任,不属于工伤的赔偿金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的,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职工不是工伤的,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另外,如果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工作单位发生一些意外性的伤害,但是并不属于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付的,否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非常的不公平的,所以在发生有可能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之下,第1个步骤就是进行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婚内出轨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
      关于婚内出轨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建筑工程占据着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而工程质量始终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国对于各......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于残疾人......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更多人去选择分享比较大的股票来赚取更多的财富,而对基......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
      当夫妻之间选择离婚,双方一方不能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之时,支付给孩子的费用就是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进......


·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一、交警怎么认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


·爷爷父亲去世孙子如何继承财产?
      爷爷父亲去世孙子如何继承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


·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一、关于担保公司要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违约金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金额就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