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见下文: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9、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总的来说,交通事故造成学生受伤的情况下,赔偿标准也不能因为受害者是学生,就可以不切实际的索要相关赔偿。而且,所谓的学生如果是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且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行人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数额非常有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只要不是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平等处置财产的权利,即构成婚内财产侵权。生活中常见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一、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1、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可以发现......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具体有以下四种: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


·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
      夫妻离婚除了要对抚养权作出确定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另外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最好也作出约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什么纠纷......


·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有什么?
      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有什么?一、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有什么?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需要区分情况,因为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


·有关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往往是严重危害社会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案件。对于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通常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逮捕法院判决这样的三方合作完成......


·有醉驾记录能出国吗?
      有醉驾记录能出国吗?一般来说要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才会被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并被限制出入境,鉴于醉驾虽然已经入刑,但可能还不会严重到这种程度。你......


·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一、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


·合同法滞纳金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滞纳金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典》将废止。在合同中,双方一般会约定交付货款的时间。但并不是所有的......


·东营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方面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专业人员,运用专业的知识来帮助法官进行案件的判决实际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鉴定,司法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