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对加班工资的认定上是需要基于实际工作时间来处理的,用人单位不按照上述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计算?
      一、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计算?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开庭?起诉离婚中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未明确,但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大概需要3个月至6个月的时间,完成立案、调解、开庭、判决的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的赔偿是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主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时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因为如果......


·探视权可以无限探视吗?
      随着男女双方地位逐渐的趋于平衡,家庭矛盾也爆发的越来越多。女性经济能力在进步,思想意识也在加强。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新观念的接受能力......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


·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主要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主要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主要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一、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要件有哪些?《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民法解释》第140条规定了侵害名誉权的各种行为和何为侵害......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多久,社保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相信您对于社保局是比较陌生的吧,更不知道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多久。每个单位的职员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务时受伤,若想用人单位替自己支付医药费、福利......


·股东变更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变更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