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返还吗?

一、没有登记结婚彩礼返还吗?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二、具体情况《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由于彩礼是属于风俗习惯,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彩礼的具体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调解处理,并依据双方的实际婚姻状态,以及是否共同生活等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并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高温费多少钱?
      深圳高温费多少钱?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


·商标续展后许可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续展后许可的期限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到时候可以进行续展,如果时间到了没有进行续展,商标就会被注销。每......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一、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二者含义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合同管理(......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一、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债券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国债、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


·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


·发生医患纠纷怎么?
      发生医患纠纷怎么?一、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与诉讼方式比较起来,医患双方协商和解医疗纠纷的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就是成本低廉、效率较高。协商通......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吸食者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严明禁止公民吸食和持有毒品。为了能有效的扼制毒品交易的泛滥现象,我国从法律......


·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是多少?
      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是多少?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


·一、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保险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保险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钱?具体要根据双方的投保情况和损失金额来分析:《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警察通知家属批捕了的时效是多久?
      一、警察通知家属批捕了的时效是多久?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


·入职包含试用期吗,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入职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一些指标,作为考验自身的条件,如果自身不符合条件无法完成条件的话,就说明自身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会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