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期内被辞退该怎么维权
要弄清楚公司为什么辞退你,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符合,那就应该反省自己,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果不是,那就可以找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合同期内被辞退应得多少赔偿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签署年限以及相应违约行为的处理,在出现被辞退恶化主动辞职的情况下,都要自行权衡利弊。公司也要遵守劳动合同的内容,辞退员工需要正当的理由,个人恩怨的故意行为不推荐,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确定职务发明可以从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中,......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抵押的内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处罚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生活当中车辆的不断普及,其实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您来说也应该是必须要熟悉、了解的一项法规。我国制定......
·立遗嘱的公证部门在哪2023
立遗嘱的公证部门在哪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所......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项时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项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
·顾客在餐厅摔倒怎么办
顾客在餐厅摔倒怎么办,如何进行维权一、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有几种管辖?
在进行民事案件的诉讼时,相关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支撑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过审判后可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民事诉讼赔偿......
·代通知金的相关法条
代通知金的相关法条《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
·诉讼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今社会诈骗行为越来越多,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捏造、虚构事实的方式,使受害人形成错误的认识,从而骗取得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