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有没有可能争回抚养权

离婚后有没有可能争回抚养权?离婚以后还是可以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不过如果在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不具有生活的条件,同时父母又有能力继续抚养的,则还是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可见,想要重新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无缘无故的让对方把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自己,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同意,即便起诉,没有什么正当理由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有什么影响
      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有什么影响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带来的影响信息公开不及时,容易给谣言传播留空间。此外,公众会被舆论、谣言所欺骗,造成政府......


·举报商标侵权立案期限
      七个工作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


·离婚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离婚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房东起诉房客流程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一、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产生?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根据《伯尔尼......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一、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汇编法条只要确定是独立作品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


·司法鉴定多久可以鉴定出结果
      一般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的情况下,伤者都会进行司法鉴定,该司法鉴定的意义在于后期的理赔数额。那么,司法鉴定多久可以鉴定?如果案件走向诉讼,司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很多大企业中都设有监事会。那么监事会是干什么的,它有哪些职能,它的法律地位又是怎么样的?监事会的成员人数有怎样......


·判缓刑的程序执行都有哪些?
      我国在处理违法犯罪时,会考虑当事人的情况。对那些对社会和公民伤害不大,且有积极悔过的表现的罪犯,进检察院法院同时受理,认为犯罪这应该从宽处理......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