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车转让要什么证件

二手车转让要什么证件 一、二手车转让要什么证件
  1、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2、行驶证
  3、附加税证
  4、养路费凭证
  5、保险单
  6、机动车辆技术状况证书
   二、二手车买卖注意事项:
   二手车身份要核实
  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都要仔细看好没有问题才行。如果证照不全,买车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则会苦恼繁多。这方面有前车之鉴,您千万要仔细。而发动机号、车架号更要核对好,这样才能决定车辆的身份,不会被糊弄。
   查看里程表是否有修改
  为了卖得更高的价钱,把公里数调低是车商们常用的伎俩。其实汽车里程只是判断车况的一个标准,而真实的车况通过检查发动机等部分都能了解到,里程表显示的数字并不是汽车价格的决定因素。因此您也就不要太把公里数放在心上了。
   不要忽略汽车重新上漆
  看车身漆膜有无脱落,面部漆有无新印记,在排气管、镶条和窗子四周有无多余的喷漆,如有则证明该车系翻新,可能车身有划痕、损坏,可以作为判断其新旧程度的标准之一。
   重点观察焊接点
  确保车门、头、尾与车身之间的接缝平滑。如果主要的接缝处缝隙大小不一,线条弯曲,装饰条脱落或缺失,证明该车是事故车,经过整修或大修。
   车厢内部不能忽略
  在座椅、地毯及其他车厢部分有没有不正常的铁锈或锈蚀。锈蚀严重的有可能车子是水泡过的。有些车商为了掩盖车厢内的问题,故意加上一些亮眼的装饰迷惑人。消费者一定不要被表面现象所麻痹,还要检查汽车的配置是否完整,工作是否正常。
   发动机状况要细查
  重要的汽车性能主要还是引擎盖下面的东西,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各油管、水管、线路是否老化,有无漏油漏水痕迹。不要以为里面干干净净就没有问题,越干净的车“心”越是经过人工清理的。另外一定要当场试驾,仔细体会发动机潜在问题。
   了解汽车投保情况,避免保险陷阱
  不少二手车都会标明该车拥有全年的保险,并把这项作为卖点,但通常都不会主动告知这辆车发生过什么理赔记录。因此,消费者除了看保险还应当看理赔记录。因为发生过理赔的车辆再次投保价格会高于没有发生过理赔记录的车辆,尤其是二手车,再次投保,保费与新车也略有不同。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消费者购买了二手车之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就开上刚购置的车辆了。这样做如果一旦出点交通事故需要索赔就会有麻烦了。一般保险公司会“理直气壮”地拒绝理赔。
  总结,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向当地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转籍更新申请即可,却忘记同时还应通知车辆的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相关的批改手续。实际上,在二手车买卖的过程中,办理车险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跟着转移了。最后,买车过户千万别忘查验养路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实践中,了解清楚二手车转让要什么证件,这样在交易之前可以先让对方出具相应的证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对购车者的利益是有好处的。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事项需要注意,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品牌代理商有权投诉商标侵权吗
      代理商只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也不包括商标权及外包装权利。但是经授权可以使用商标的情况除外。如果发现他人使用,权利主体可......


·一、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一、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


·岗位工资怎么定?有哪些制定原则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报酬,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的劳动者的付出以及工作强度有很大的差异,所得的工资也有所差异,那么,对于不同......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对于女方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搜集对方可以执行财产的线索,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支付抚养费。1、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相当复杂,并不是很简单的数学计算,还包括多种车辆性质的处理办法,例如军车,民车,警......


·工程违约金与工程损失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程违约金与工程损失可以同时主张吗不可以同时主张。惩罚性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补偿性,是指赔偿的数额与造成损害的数额相等;惩罚性,是指赔......


·审判时妇女流产是否适用死刑
      我们知道,《刑法》对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是进行了特殊保护的,此时通常是不能适用死刑的。但要是,在审判时妇女流产的话,那么此时是否适用......


·刑诉法拘留期限30日如何计算
      刑诉法拘留期限30日如何计算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