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
我国《合伙企业法2006》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法规定,就有效---即法无禁止即有效。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的,这一做法并不违法。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仅是在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形式,即新老合伙人即使存在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债务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内效力表现在: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新合伙人虽然与老合伙人一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合伙人依据双方的“新合伙人不承担入伙前债务”的约定,就其承担部分向老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承担的。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是有偿还的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债务。如果合伙人拒不承担合伙债务,作为债权人,您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责方交强险够陪还需要无责方赔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车辆必须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目的就是可以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可以进行一定金......
·购房者如何防范一房二卖
(一)买房前:
购房者如何防范一房二卖(一)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国际仲裁法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国际仲裁是您接触比较少的,很多人可能并没听过国际仲裁,实际上国际仲裁是处理国际纠纷和矛盾的一项很重要的手段和方式。为了便于国际仲裁工作的开展......
·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法院的受理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因此律师费只会在聘请律......
·关于离婚的合同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规则】
关于离婚的合同怎么写【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规则】1、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则:a、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b、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
·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申请最多几次?
一、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申请最多几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意才能赠与给孩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等。企业拿到土地后是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进行流程主持听证会在操作上采取抗辩式来进行,其具体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一、听证开始阶段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