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确定。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怎么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不能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的小病小伤都要申请工伤待遇。擦破皮,如果擦点碘酒或者贴个创可贴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员工没有必要矫情到非得请假,这样的话其实也不利于以后的工作。其实劳动关系中除工作技能之外,为人处事的情商也是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国家为了保障一些机关单位的人员能够注入到新鲜的血液,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实际上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也就是说,不管是国......


·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征地拆迁是城镇化发展必然的进程。当我们遇到征地拆迁时,自然少不了补偿安置。我们知道,补偿......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什么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


·离婚财产保全知道银行不知道账号能申请吗?
      离婚,可以说是两个人之间的战争,争孩子、争钱、争房子等等,不一而足。一般闹到法院去的离婚,这个时候,财产的分割更是难上加难。有些人为了避免离......


·如何搜集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一、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在天津醉驾拘役在看守所干什么活?
      一、在天津醉驾拘役在看守所干什么活?被拘留人员在看守所是劳动的,一般都是手工活。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民事案件都会有一个诉讼时效的规定,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要求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就会在实体上败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