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首刑事诉讼时效中断?

自首刑事诉讼时效中断?自首刑事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二、被告被判刑是否诉讼时效中断?不会,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如下: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在当代社会,很多的犯罪嫌疑人在犯了一些罪责之后,他们心中是非常的懊悔的,希望通过一些方式来进行自我救赎,这个时候自首就非常的重要了。而且这时候它会导致我们国家的刑事方面的追诉时效的中断。日后还可以再次的提出公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商标行政复议接收方有哪些
      我国商标行政复议接收方有哪些?随着无形资产价值的逐步上升,当今社会出现的许多商标问题。问题虽然多但人们对自己无形资产的维权途径却不是很了解。......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第一条】两周......


·一、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判刑几年?
      一、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判刑几年?1、《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欠款利息怎么计算
      对于欠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按市场价格来评估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按市场价格来评估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二手房......


·撤销权消灭判驳还是判裁?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
      撤销权消灭判驳还是判裁?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一、撤销权消失我国《民法通则》对撤销权的消灭未作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一、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


·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
      我们发现在本身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情况,其实也就是安排职工加班。那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呢?......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