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不能。法律条文中从未有名词“隐名股东”。它是公司法实践中对虽实际出资,但未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中具名的与公司有一定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俗称,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称之为“实际出资人”。俗称虽为“隐名股东”,但实际并没有股东资格。所以隐名股东并不能依据公司法中有关股东的权利直接主张权利。二、隐名股东通过取得股东资格达到利用公司清算程序维护权利的目的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隐名股东如果能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则可以确认股东资格。2、掌握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如果有能证据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选举管理人员、收取分红、参加股东会等方面的证据,则确认股东的资格可能性也较大。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即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三、隐名股东若享有公司债权人的身份,可以利用公司清算程序维护权利根据《公司法》及《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中都享有直接的权利。在解散清算中,如果公司没有在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在破产清算中,如果公司无能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债权,可以通过与公司发生直接的交易而产生,也可以基于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法律关系而间接产生。综合上面所说的,隐名股东虽说是公司的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得不到公司的任何权利,而对于公司在清算的时候隐名股东也只能通过显名股东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对于隐名股东在处理自己的时候就一定要与显名股东协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济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济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


·首先贷款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贷款要注意的问题1、要注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夫妻双方一人的经济承单房贷,一人的经济开支生活,这样是最好的,过高的贷款额度会影响生......


·股东变更申请书范本
      股东变更申请书范本股东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投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如果股东变更,是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书的,那么股东变更......


·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的认定是如何规定
      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一、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刑事抗诉状的种类有哪些
      如果自己涉及刑事案件的判罚,可定就会有相对严格的审核过程,一旦自己的案件出在问题,自己同样可以进行刑事的抗诉。对于具体的种类就会较多,这是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
      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可能您对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这个概念感到比较陌生,对于它所涉及到的内容并不明确,下面我们主要从它的概念、建筑工程缺陷责......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财产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