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胁迫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法官是不会相信的。那么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
  
  (一)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3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四)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四)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五)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一般是由借款人亲自书写的,当然也可以打印之后由借款人签字盖章。借条的书写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要是借款人是被胁迫写下借条的话,那么这样的借条在法律上面就是无效的。不过,此时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受到他人胁迫之后,才会写下这样一张借条,否则的话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很有可能需要这个借条当中的还款义务。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两个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当婚姻走向尽头时,离婚最重要的事就是尽量给孩子减轻伤害。不少家庭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在离婚中情况又有点特殊,需要考虑的是两个孩子怎样才能够......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


·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准确到天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准确到天吗?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准确到天,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一、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责令补种......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1、冒用商标的法律......


·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工伤事故的误工费标准有哪些?
      工伤事故作为我们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种伤害,对我们的生活和身体上都造成一定的伤害。我们在治疗和疗养期间得不到工资时,国家的相关法律出台了误工......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现在许多的房屋建筑工程都有着售后维修跟进的服务,每一个峻工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所以对于维修的验收也会存在......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