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一、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不包含加班工资的,也就是说员工只要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还额外完成了更多任务的话,公司还必须另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给员工,总之,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一般计件工资算法:
  
  1、周一到五每天超过定额的部份按1.5倍计算,即计件里已含有加班费。
  
  2、周六、日不计定额,按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乘以2倍计算,即不超定额部份也是两倍。
  
  3、法定节假日也不设定额,按所以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3倍计算。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例如: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0.3元。
  
  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
  
  二、形式
  
  计件工资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
  
  三、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计件单价,即工人完成每一件产品的工资额。一般按各该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率除日(小时)产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以件数为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在工作越多的情况下会相应支付更多的酬劳,但这不意味着单位就因此可以逃避员工额外工作后所应当得到的加班费用了,只要是在基础工作之外的任务被完成之后都应该给劳动者加班工资而不算在计件工资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务作品保护期间与作者关系是什么
      职务作品保护期间与作者关系是什么职务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其中的工......


·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是什么?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是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相对应的......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卖萌躲避醉驾处罚的女生一般会被按照妨碍公务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会怎么样?
      一、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会怎么样?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不仅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判决,还将会因为不配合工作而从重处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


·下岗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有哪些呢?
      下岗职工退休政策: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


·审查起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可以复制吗?
      一、审查起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可以复制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人民检察......


·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分为几类区片补偿标准
      一、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根据省政府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一级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


·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一、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个人经营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抵押+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自......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