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1、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2、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3、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二、  本条是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紧迫性,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来启动程序,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因为此时还没有进入诉讼程序;(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一点与诉讼中财产保全区别最大。4、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对案情把握更大,发生错误的执行可能性小,因此法院可以要求,也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就相对风险大,所以必须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为了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提起诉讼,保全措施才有意义,法律因此规定了一个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如果申请人在这个期限内不起诉,法院就解除保全措施。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2、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3、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四、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2、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3、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4、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综上所述,对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数额不能超过保全财产的30%,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处理,如果担保不能足额赔偿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追加担保数额,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对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天内作出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在一个用法律维持秩序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不管是谁犯了法律的底线,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我们犯了法,但是我们知道错了的话,免于行政处......


·挑衅引起的打架怎么判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打架斗殴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部分企业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拆迁的问题,那么当企业遇到拆迁时应当怎......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痕险是现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保险方式,这是一项具体的保险内容,就是在车子的表面如果发生车子被划花的情况,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保险公司......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接中也会产生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许多买家在二手房交接之后,才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或者......


·公司员工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一、公司员工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


·养殖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办理养......


·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
      有行贿的就有受贿的。行贿的会犯罪,受贿的也会犯罪。受贿的同时很可能触犯其他犯罪进而数罪并罚,那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犯了受贿罪就要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