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一、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暂扣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暂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流程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义务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也是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首要环节。
  
  (2)告诫。
  
  告诫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因此,它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进行,也可以在执行决定作出后进行。前者是为了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同时还可以了解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后者除上述作用外,主要目的在于告知义务人如果再不履行将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告诫也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内容应包括义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履行期限、要求履行义务的根据,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告诫的日期等。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经告诫期满后,义务人仍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其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按一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应包括以下步骤:
  
  ①执行的时间应选择合理。除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或者确有必要外,应尽量选在义务人比较容易接受的时间。
  
  ②执行开始时,负责执行的人员应向义务人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和执行文书,说明有关情况。
  
  ③当义务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在场时,执行机关应邀请公民的亲属或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场作见证人。见证人有证明执行情况和在有关记录文件上签字的义务。
  
  ④强制执行实施完毕,执行人员应该作出执行记录。
  
  ⑤需要有关单位、机关协助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依法请求有关单位、机关予以协助。
  
  ⑥在执行中,如果遇到义务人或者其他人的妨碍,执行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排除,但不得超过限度或使用非法手段。
  
  ⑦属于代履行的,在执行后,执行机关应当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
  
  说到暂扣,最常见的就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像暂扣驾驶证就属于行政处罚,一般都是驾驶员违章的情况下驾驶证才会被暂扣。如果是行政强制执行的话,在政府部门开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一定已经告诫过当事人了,如果能履行义务,就不采取强制措施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中止取保候审可以吗
      犯罪中止取保候审可以吗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是因为其具有可采性和一定的证明力。  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的“证明能力”,即“可接受性”,也就是证据的客观......


·贵州省司法鉴定流程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司法局对受害人伤病进行的鉴定,鉴定后会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做出结论,为司法机关审理案情提供证据材料的一项重要程序。司法鉴定有着严格的......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


·故意伤害致眼睛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致眼睛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致眼睛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以下因素计算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


·司法鉴定能不能自己请,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在案件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诉讼证据,并不是都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当事人提供的鉴定结论,法官还需根据案......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现如今,人们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有股票、证券以及银行投资,但是相比于股票和证券投资,银行投资的利息相对较少,所以大部......


·一、夫妻离婚有外遇少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有外遇少分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


·个人搭棚高空坠物违法吗?
      个人搭棚高空坠物违法吗?个人为了预防高空坠物而搭棚是不违法,反倒是那些高空坠物肇事者如造成他人损害要负赔偿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是有很多是区别的,也是有一定的联系的。那么,长......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