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二十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1、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一定要在二年内或一年内向法院、仲裁委等起诉或申请仲裁。2、如果没有履行期限的,随时可要求履行,但一旦提出要求后,就要在提出要求之日起二年内起诉,否则就会超过时效。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条款?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由委托人办理的话,需要出具委托人的上述信息;2、合同的标的,即这栋房屋。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内容: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积,其中需要标明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屋属于期房还是现房;房屋的装修情况以及维修的标准;3、房屋的付款时间以及总价格;4、房屋交房的期限。卖方需要在交房期满之前,将房屋交给买方。买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卖方需要给予应有的帮助;5、卖方必须保证交付房屋的时候,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的财产以及产权纠纷。卖方需要保证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房屋上面的抵押权已经清除。如果该房屋交付之后存在任何以前存在的纠纷,都需要卖方负责;6、双方应该在合同上面明确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该项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也可以起着维权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比如应该明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购房款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不及时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还需要明确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二手房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法解决起诉可能是最终的手段。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合同违约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之后买方同意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的,会导致时效中断。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应当约定管辖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向职员发放工资,但是若职员的工资达到了个人所......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一、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违约金有如下几点区别: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


·摩托车逆向行驶扣几分?
      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物质条件也有很大改善,大部分家庭都过上出门自驾车的生活;摩托车出行方便、简洁的方式也盛行;然而,却有一部分人行车不按交通规......


·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
      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一、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劳动市场当中的集体性停工事件总体来说也非常的少,不过屡次发生的没有的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居高不下的,有一多半的诉讼请求都是......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果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果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一、驾驶者如果发生事故醉驾一定全责吗?
      一、驾驶者如果发生事故醉驾一定全责吗?驾驶者如果发生事故醉驾不一定是负有全责的。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醉驾。把负......


·刑事诉讼法刑拘有哪些规定?
      在公安机关办案的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法定的紧急情况,这个时候便会对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的拘留来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以防对社会造成伤害或......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为自己的子女攒一笔财产。但是往往这笔或多或少的财产成为家庭战争的导火索,在老人去世后,儿女们或老人的弟弟妹妹们会受利益的......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人名被注册成商标算侵权吗
      人名被注册成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