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先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再争取孩子抚养权,或者说发现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请求变更抚养权的,这都是可以的。起诉子女抚养权之前,一定要尽可能的多收集一些子女判给自己抚养,才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资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铁路是重要的交通方式,可是如果要修建高铁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征用农民耕地的问题,那么就需要给予居民一定的......


·受贿7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前几年,我国查处了很多贪污受贿的政府官员。当然,除了政府官员,很多在企业中的高层领导也会为了金钱利益而贪污受贿。所有贪污受贿的人同样是要接受......


·走私毒品罪怎样处罚
      一、走私毒品罪的具体行为方式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1、首先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要搞清什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与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开麻将馆的情况都还不一样,其中开设赌场往往是以此为业,并且抽成也会比较大,因此,我国才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


·销售假药罪刑事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销售假药罪刑事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一、销售假药罪刑事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一、范文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编号:法专字()第号甲方(聘用方):?????????乙方(受聘方):一、......


·批捕了什么时候上法庭?
      批捕了什么时候上法庭?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


·买房退房违约金是多少,需要怎么支付
      购买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有时由于某种原因需要退房,进而造成单方面毁约,因此,退房也会产生违约。违约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向开发商或者卖房者支付一......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工资何时结算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工资何时结算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


·有借条债权人要如何讨债
      在债务人以各种方式赖账不还甚至是逃债时,讨债对于债权人来说则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债权人持有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则会省事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