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辞退员工股权如何处理?

公司辞退员工股权如何处理?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侵犯股东权利、股东离职等情形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或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被公司辞退拒绝赔偿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据,工资收入证据,仲裁申请书等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公司预告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有些员工持有公司的股份,如果因为员工过失或者公司方面因素,需要将员工辞退的,对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可以按照市价回购,给员工折价赔偿。当然,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影响继续持股,员工可以将其转让或者自己持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火车撞后赔偿问题分析,被火车撞后赔偿标准
      被火车撞后赔偿问题分析,被火车撞后赔偿标准我国铁路运输是非常发达的,很多地方都有铁路轨道,而且铁路占地面积大,一些人为了去铁路对面就横穿铁路,......


·一、起诉重婚罪多长时间判决?
      一、起诉重婚罪多长时间判决?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


·什么时候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
      什么时候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什么时候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


·进行非法集资可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而私自向大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刑法中一般定义为集资诈骗罪。那么进行非法集资可判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


·一、醉驾浙江省新规会如何处罚?
      一、醉驾浙江省新规会如何处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


·审查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
      审查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


·只有房屋所有人允许他人在租赁房屋后转租,转租才可以进行,否则
      只有房屋所有人允许他人在租赁房屋后转租,转租才可以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而且出租的价格不能高于原承租价格、转租期限不得长于原租期。只要出租人在......


·中午喝杯酒晚上会酒驾吗
      严格的说:由于人体存在个体差异,对酒精分解能力不同,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在这里给出一个通俗的判断标准:1斤白酒24小时不驾车,半斤白酒12小时不......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理由有哪些?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理由有哪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