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贿行为在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一、行贿行为在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行贿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犯行贿罪会判几年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三、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发现有人行贿的话也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或者到检察院投诉的情况下,检察院不会直接调查行贿行为,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但是,行贿案件当中必然会追究受贿人的详细信息,这类案件中检察院可能会提前介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


·关于过失犯罪的特点有那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那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


·企业动迁评估如何确定价值?
      企业动迁评估如何确定价值?对于许多人来说,拆迁是可以让人一夜暴富的机遇,这是因为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户主可以根据土地拆迁面积的大小,获得价值......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1、融资原因(本内容写明融资主体、融资事由,如×××企业为承建×××项目用于×××款项特申请融资)......


·行贿罪规定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规定的构成条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


·卖房子公证后付钱的法律规定?
      卖房子公证后付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房屋买卖不过户,首先,先公证,再付房款,建议找家银行做资金监管,会安全很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债券、银行债务、商......


·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
      一、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


·2023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
      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


·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我们在找工作的是,一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来进行确定劳动关系,而对于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是有其他的方式也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