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是非法用工,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到底是不是这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虽然这个群体仍然属于工伤人员范畴,但是基于其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认定及处理有所不同。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依据本法向其本人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治疗期间的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注意:以上所称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赔偿过程中的其他纠纷解决: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虽然劳动者是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的,但此时按照国家的规定,也是属于工伤人员的范围内,因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与合法用工单位相比,这种情况下对工伤的处理及赔偿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无论如何,我们都建议各位劳动者不要去一些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更加不要做一些违法的工作,不然的话要是不小心人身受到了损害,此时索赔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犯绑架罪该怎么处罚
      绑架罪好像比离普通人的生活比较远,更多的发生在有钱人社会。但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然有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有哪些规定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有哪些规定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


·还没交房的房子能卖吗?
      还没交房的房子能卖吗一般情况下,还未交房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有在产证已经办好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交易,交易过户前还需要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行政法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法律上的约束,依法行政,依法为民,这是国家要求我国公职机关人员必须要做到的。可是因为受到社会上各......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辞职了直接走人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扣工资处理的,还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是有权利对涉案的相关人员的资产,物品进行冻结的。在针对这些财务进行冻结的时候,执法机关人员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批流......


·追索抚养费诉讼费是多少?
      一、追索抚养费诉讼费是多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


·办协议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办协议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件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国家、人民等利益。我国刑法第3......


·跨国并购的含义及类型是什么
      跨国并购的含义及类型是什么一丶跨国并购的含义是什么?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