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何时到手

非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何时到手?非法辞退员工补偿金理论上是终止劳动关系以后的15天之内支付到职工手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上对非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发放时间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但用人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就不一定了,有些比较正规的用人单位,也有可能是在非法辞退职工的同时,就一次性结算了工资跟补偿金了。被非法辞退的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 ?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


·合伙联营是什么?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1、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但是,对于已......


·一、给工伤赔偿要银行卡吗?
      一、给工伤赔偿要银行卡吗?工伤赔偿是需要提供银行卡。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
      在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赔偿请求人在时间上会有限制的问题。主要的限制问题又是怎样进行规定,遵守按照法规上的赔偿是我们必须争取的利益,按照法规要求......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协......


·拒不认罪的表现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刑,大部分犯罪分子在压力之下都会认罪伏法。有些犯罪分子执迷不悟,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还拒绝认罪,对于这种......


·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风险有哪些?
      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风险有哪些?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有侵犯到他人的权利的风险,因为没有得到授权的话,那么如果被他人追究起来的话,是有可......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