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哪些?

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哪些?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二、具体情况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2、原始取得收益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3、原始取得添附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4、原始取得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资本、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5、原始取得遗失物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情况的财产获得情况是可以按照原始取得来认定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还应当基于实际的取得原因而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原始取得的关键就在于获得的原因上,如果符合上述七种情况的,才可以认定为原始取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是怎样的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是怎样的?近年来,每年有诸多的污水排入江河,水污染防治已成为当务之急。水污染对于人类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巨大,水污染主要是工......


·一、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受伤怎么赔偿?
      一、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受伤怎么赔偿?如果驾驶员有责任的话,驾驶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应该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驾驶员是故意或......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主要包括了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好第三人。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


·一、女性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女性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


·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
      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就天真的以为,只要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实这样的想法并不准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去......


·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是什么
      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是什么一、全面开办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1、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尚不完善,独立评估准......


·非法集资被骗怎么报案呢
      就我们目前所知,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够进行的。但是,现在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现象很多,很多民众也......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320****************住址:江苏省******************电话:18625188976(律师)......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其实各地的政府每一次出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方案都是经过各部门之间谨慎协商的,不过也难以避免的在实际......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定罪?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需要承担仪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法律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挪用公款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