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个事实婚能构成重婚罪吗?

一、两个事实婚能构成重婚罪吗?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但是两个事实婚姻是不能够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二、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我国法务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不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任何人不得在婚姻之内再也第三方结婚登记,也不得构成事实婚姻,除非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伤者没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伤者没住院有没有误工费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根据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要,政府会对农民土地、房屋或企业的土地进行征收。企业拆迁所面临的问题比农民......


·按规定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
      夫妻双方在决定分手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外,还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诉诸法院予以判决,在一般情况下,由夫妻......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一、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总共有十级,从重到轻一一有序排列分别为一级到十级,程度依次递减。然而,由于您日常法律专业知识的淡薄,对于到底怎样算......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配偶与他人有小孩是否算重婚罪,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已经结婚的情形下,如果与其他人......


·信息公开申请权限都有哪些?
      信息公开申请权限都有哪些?我国的政府有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想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话,是需要有一定的权限的。那么,信息公开申请......


·涉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
      涉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规定?新颁发的民法总则,就法律条文来看,修改的幅度是较大的。针对现在的社会经济形势变得复杂化,民法总则也虽诉讼时......


·员工入职材料交不齐怎么办
      您在辛苦找到工作以后,就需要根据单位要求办理入职手续,但是也会遇到一些职工入职材料交不齐导致入职手续办理暂缓。因此,您一定要按照所在单位人事......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