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一候选人行贿中标的判罚是什么?

一、第一候选人行贿中标的判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行贿数额,所需要判决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并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不管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彼此都是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的,尤其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但是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不同的,那么......


·怎样确定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的返还期限是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给债权人的截止期限,有些借款人与出借人会明确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有些则没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怎样确定借......


·买房子后悔了可以退吗
      买房子后悔了可以退吗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


·一、老年人自书遗嘱怎样才有效?
      一、老年人自书遗嘱怎样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债权债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如果存在民间借贷的话,那么肯定会有则产生一些债权债务......


·批捕阶段律师发表意见的规定有什么?
      一、批捕阶段律师发表意见的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介: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


·在我国初步工伤鉴定怎么回事?
      在我国初步工伤鉴定怎么回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