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有争议应当迅速报警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三)抢救费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四)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伤亡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
(一)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二)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三)伤残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
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四)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应注意的是,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物业可以随便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物业可以随便停水停电吗?物业公司不可以随便停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
·不批捕当天就释放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当日是否能放人是需要看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的,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要求......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过的商标,在法律上面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一方依法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没有经过商标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200到1000不等,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二、代写遗嘱的规定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
·贵州省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贵州省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之前我们需要去了解政府部门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政策规定,这样才不致导致我们遭受损失,由于......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自己想了一下,应该可以起诉,为什么呢?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这样一个基础的,在家庭......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公告离婚可不像字面理解的意思那样简单,要让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要避免发生法院驳回你公告离婚的请求就需要知道公告离婚适用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区别是什么?
试用期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区别是什么?试用期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区别在于能否拿到补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劳动者而言,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最大的区别......
·公司辞退违规的员工需要补偿吗
公司辞退违规的员工需要补偿吗?辞退违规的员工不需要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