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几张警告单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

开几张警告单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这个要看规章制度是怎样约定的以及书面警告的内容是否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劳动者违法行为,按照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是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应当根据劳动者的事实行为,依法严格规定的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综上所述,有些公司对于员工出现过错后开具警告单,给予书面警告,至于多少次警告可以辞退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有权辞退员工的,但是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者经过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居住权房能不能出租给他人?
      居住权房能不能出租给他人?一、居住权房能不能出租给他人?1、居住权房是不能够出租的。这个在《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在许多房地产公司无暇分身时,会设立法人并授予职权,来帮助自己处理一些公司事务或者参加一些会议。如果房地产公司......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


·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遗产如何分割?
      家是每一个人的港湾,但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无可挽回的事情,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已经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一件事情了,如果加上父亲的其他亲人......


·刑事诉讼法反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并非所有的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方都是有犯罪行为的,也并非所有的原稿就不需要承担刑罚,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我国现行法规定,在原告案件的基础上,被......


·被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被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在写起诉状要清晰明了,要注意书写规范,写......


·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中“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7条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条件中,“后诉与前诉当事人相同”应当如何认定?前诉原告以前诉被告的继承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


·行为人袭警罪一般拘留多久
      袭警罪一般拘留多久袭警,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的性质,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1、袭警的定义:袭警是指用暴力手......


·行政处罚实用原则在我国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实用原则在我国包括哪些?行政处罚指的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法规的公民组织进行的相应处罚。实际上行政处罚,它是非常复杂的,因......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哪个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哪个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