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车未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吗?

购车未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吗?未约定违约金同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以上就是违约金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约金的认定标准应当基于实际的违约情况而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


·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
      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一、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可以放弃抚养费,只要是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对抚养费做出处分,可以主张也可以放......


·继子女取得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


·有关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
      有关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一、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不能参加会议,但是可以列席会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的,但此时也容易出现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另外,如果认定部门作出了工伤认......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一、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放火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


·新刑法偷油怎样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偷油价值达到了当地的盗窃罪立案金额,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才会判刑,没有达到,不构成犯罪,不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公式责任如何划分?现代住宅商圈高楼林立,建筑工地如雨后春笋,高空坠物成为多发案件。高空坠物的危害非常严重,哪怕很小的物体,从高空坠......


·一般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一般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证是......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当成立了一个公司,不管规模的大小,各部门都应该有相应必要的职务人员,而是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对......


·公司法人变更后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责任由谁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往往被称为公司法人。每个公司都会设立一位法人,我们知道,公司作为法人组织,独立行使民事行为、再提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