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的食品变质吃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销售的食品变质吃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原则是基于实际造成的工资收入减少情况而定的,另外对于误工时间的认定上,还需要按照实际的医疗情况而定,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出具相关的证据,最终的赔偿如果在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下,是可以由保险来进行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认定事实婚姻?
      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认定事实婚姻?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按非法同居......


·隐瞒精神分裂症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隐瞒精神分裂症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后再起诉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中包括了专利,而专利有根据类型不同,分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交纳的......


·可不可以放弃留置权?放弃留置权风险有哪些
      可不可以放弃留置权?放弃留置权风险有哪些在一些债务关系中,对于留置权,人们基本没有什么了解。而留置权是否一定需要呢?可不可以放弃留置权呢?在......


·近些年来
      近些年来,社会上的离婚案件已经十分常见了,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财产的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都是十分关注的。当事人双方一般都......


·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是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


·一般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要求降低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


·请求刑事赔偿时效为多少年?
      请求刑事赔偿时效为多少年?一、请求刑事赔偿时效为多少年?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司法赔偿,它们的诉讼时效是符合《国家赔偿法》对......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包括哪些?股东在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一名股东当公司法人。通常,是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对外可以代......


·一、停车御货砸伤他人是否属交通事故?
      一、停车御货砸伤他人是否属交通事故?停车御货砸伤他人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