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庭前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吗?

开庭前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吗?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具体内容有:(1)准备证据原件,便于开庭进行证据真实性质证。(2)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或复制证据复印件或者副本,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套证据复印件。(3)准备证据目录:明确证据编号、证明目的、并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说明。(4)证人证言,需要证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庭作证。(5)录音录像证据:需要自带(或提前沟通好由法院准备)证据播放工具,准备录音录像证据文字整理资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司法判决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证据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情况来准备,辩护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辩护意见来准备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在法律上,要是在非法用工单位有伤亡人员的,就要按规定给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


·取保候审逃跑加重吗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应没收保证金并通缉,根据罪行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会进行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对结婚后偶夫妻的财产所属进行规定......


·儿童车祸怎么办,赔偿怎么算
      儿童车祸怎么办,赔偿怎么算儿童车祸怎么办?实施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做心肺复苏,头、颈、胸、背部可能受到强烈打击时,不可强......


·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车辆已经
      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车辆已经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了。然而,随着车辆数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的发生也......


·对于批捕后多久能看卷宗?
      一、对于批捕后多久能看卷宗?刑事案批捕后对于多久查卷宗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时间,刑事案件中,律师只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才能阅卷,侦查阶段律师职......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牵扯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就是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不过不论以哪种形式离婚,都需要......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调解了不还携带法院所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