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中风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工伤的确定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重要的基础意义,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只要自己的问题的处理得到充分的法律限定,有效性就可以得到具体的实现,不过因为自己在实际的情况中存在差异,所以自己需要理性的应对不同的状况,减少失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在法律上严格规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做以下工作。1、法官2、人民陪审员3、检察官4、公务员5、律师6、辩护人......


·扫黑除恶有追诉期吗
      扫黑除恶有追诉期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扫黑除恶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费有哪些?在市场经济自由体制下,股权转让在现代公司是比较常见的,并且也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方式。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是需......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


·劳动合同没写基本工资可以吗?
      劳动合同没写基本工资可以吗不可以,等同于无效合同。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