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

一、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
  
  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简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在我国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话,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一定从事了犯罪行为,因为这只仅仅是在调查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现自己行为并不符合刑法当中犯罪要件的构成,那么事后是可以进行无罪释放的,但在此过程当中也可以办理一些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监视居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参与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其中检察院负责提请公诉,并监督整个审判过程,依法履行监督权。因此,检察院有抗诉权,可以针对......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股权质押需登记吗
      股权从它的性质上来讲它是一种权益的表现,主要是来自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它们予以自己的股东享有的人身和财产上的权益的一种综合性的权......


·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
      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


·没有转账记录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转账记录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事实应该可以起诉。是对于自己的胜诉权利是很难受到保障的。借钱不还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一)、证......


·有案底可以出国旅游吗?
      有案底可以出国旅游吗?理论上,只要案子已经结束并且不在服刑期的就可以出国。不过,很多签证官看见你有案底,都会担心你入境后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签......


·河南投资担保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河南投资担保业务流程是怎样的一、河南投资担保的业务流程(一)项目申请1、客户到公司咨询担保业务;也可在各公司网站上申请担保业务。2、项目接......


·赠与人的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


·没领取结婚证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男方支付女方家一定数额的彩礼,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而近年来给付结婚彩礼的行为也成为很多地区比较流行的行为。那要是男最终没领取......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驾处罚的方面,各地更是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对醉驾的司机予以严重的处罚。陕西省政府......


·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继女婚后还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继女与继母形成有扶养关系的,并且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房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