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二、重婚罪如何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关于婚外情与重婚罪,我们首先要注意这二者并非是完全重叠的。一般来说,有婚外情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与婚外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构成重婚。或者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以按照重婚处理。不过,仅仅只是偶尔出轨,搞搞婚外情,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贸然以重婚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
      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一、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遗产法来进行分配,根据《遗产法》第十条遗产按......


·集资诈骗罪从犯且自首判刑几年
      随着网络的普及,新型诈骗手段确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有的时候,一不小心人们很可能会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一、两种公司区别总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


·民事诉讼法合同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合同管辖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A套餐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A套餐收费标准每年:15000-20000元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了常规法......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恶意欠薪入刑......


·证件验收
      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


·集资诈骗罪律师的辩护技巧
      一、集资诈骗罪律师应把握定罪中的三个关键构成要件要素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会议纪要对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