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重婚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重婚罪是一种《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败坏社会道德风尚,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国情、道德观念、历史传统、社会信仰决定了,重婚是一种应该受到严厉道德谴责、进而需要刑法管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不但有权立案管辖,而且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应否对该重婚案件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
  
  二、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三、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总之,虽然大多数人会觉得重婚的行为只是和家庭情感方面有关系,却没有想到只要比较严重的情况就会被定义为是刑事的犯罪,而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就是去调查这些刑事案件并且将确定是犯罪的情况送交到检察院进行起诉以维护社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责任有几种,包括哪些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再依据这个责任,当事人各自做出赔偿。那具体来说,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国各地房屋价格普遍呈现快速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国各地房屋价格普遍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房产价格已经翻了几番,远远超过了大部分普通工薪阶层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都会进行责任划定,当事双方按照划定的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都会进行责任划定,当事双方按照划定的责任各自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责任的划定一般是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具体行为判定的,以......


·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
      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一、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的种类,因为针对不同的具体行为进行一些处罚的话,可能会具有针对性,这样也对......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


·被酒托骗了,酒托犯法吗
      一、被酒托骗了酒托犯法吗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费的场所,安排“服务员”上网与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至酒吧消费高价酒水,所谓的......


·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婚后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


·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
      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法庭当中的规定进行行政罚款,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工商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