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二十五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二、事实婚姻的特征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双方必须是未婚的,如果是其中一方或者是一方属于已婚人士的,此时就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已经登记结婚的一方出轨,与他人是非法同居,如果是同居的一方不属于是自愿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并不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也是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作为使用权人,就要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


·一、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可以吗?
      一、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可以吗?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是可以的,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


·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我国城市男女青年结婚买房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都是男方负责买房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归还房贷,当夫妻之间一直保持亲密和谐关系时,这种方式......


·域名备案通过了接下来怎么做?
      由于公司等类型企业的名称时一种无形资产,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现行法规定,公司在设立之前,必须先想名称,只有在域名通过审核,......


·分公司的公章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用公章签合同的,只要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依法进行设立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的,还有就是必须要由总公司的授权......


·意向合同有效期怎么写?
      意向合同有效期怎么写?一、意向合同有效期怎么写?意向合同的有效期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意向合同是指具有合作意愿的当事人之间,在对某项事百......


·砸车立案后会怎么样处理
      首先,去派出所询问办案警官,不处理的原因。其次,如果警察不处理,有两种办法: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


·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从......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1、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