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计件工资的加班的计算方式是完成了计件定额之后,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来进行工资的支付。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合法。我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二、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一般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其加班费,若是员工自己主动加班,那么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而单位在支付加班费的时候也要注意,在不同的时间安排员工加班,那么这个加班费的标准是不同的。而在周末安排加班的时候,之后若单位又安排了补休,那么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不同的工资的支付方式决定了不同的一些工种,比如说有一些相对来说重复简单的机械性的劳动工作,就采取计件收费的这种方式,在此种方式完成定额之后,如果继续延长劳动者的加班时间的话,依然是需要由工资来进行发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


·音同字不同的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在1994年的时候制定的,可能有的人认为其中的条款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当......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


·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
      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一、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


·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一、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周六周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周六周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周六周日上班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2倍,比如平时一天的工资收入是100元,周六周日加班的一天的工资是200元。《劳动法》第......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30日以后,因为30日之内对刑事赔偿决定书有......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


·二级轻伤赔偿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二级轻伤赔偿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


·集体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信息公开呢?
      集体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信息公开呢?一、集体土地信息公开的申请原则上,信息公开遵循“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关于征地批文等文件的公开,首先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