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结婚有孩子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有孩子返还彩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办理结婚登记后,有了孩子的,是不符合彩礼退还条件的,所以离婚时不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要判断何为彩礼,首先要明白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指基于婚约、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构成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俗称媒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是,最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综上所述,结婚有孩子后彩礼是否返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返还彩礼,但是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根据是否符合彩礼退还条件,否则也不能强制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商标注册期间尚未对商标权进行认定,公民都是可以有权申请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


·强迫交易罪要件包括了哪些
      强迫交易罪要件包括了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首先是需要理解离婚的时候,房产部分是双方共同的,还是其中一方的。只要了解这个了解之......


·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


·劳动合同法大病2年会解雇么?
      劳动合同法大病2年会解雇么?一、劳动合同法大病2年会解雇么?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法律上什么是婚内强奸?
      法律上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


·安徽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


·隐私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隐私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每个公民都是享有隐私权的,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要是他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那么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责任。不过......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


·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
      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一、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