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隐名股东如果能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则可以确认股东资格。2、掌握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如果有能证据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选举管理人员、收取分红、参加股东会等方面的证据,则确认股东的资格可能性也较大。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即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二、隐名股东若享有公司债权人的身份,可以利用公司清算程序维护权利根据公司法及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中都享有直接的权利。在解散清算中,如果公司没有在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在破产清算中,如果公司无能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债权,可以通过与公司发生直接的交易而产生,也可以基于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法律关系而间接产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其中公司因第一、二、四、五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成立清算组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的规定,股东或债权人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债权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据此在破产清算中,股东并没有权利申请破产清算。这类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应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和相关的显名股东签订协议,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协议确定后,应积极的确定自身在公司的相关的出资比例,在企业在办理时,按照自身的比例要求相关的清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醉驾之后车没有被交警扣留的还是要接受其他的处罚的,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小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小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大多数人都觉得把钱存在银行里是最安全的储蓄手段,但是,2015年5月,《存款保险条例》开始实行了,这意味着,国家允许银行破产......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


·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1 可以要求继续留在公司
      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1可以要求继续留在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如果同意解除,则双方协商数额;计算基础是按照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对于借钱之事应当敏感,圣人言:人心难测。即使再关系好的两个人之间借钱的,立借款字据即借条也很有必要,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算......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少天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


·关于侵犯著作权案例的分析
      关于侵犯著作权案例的分析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在中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但是现在,著作权被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