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一、结婚保证书范本
  男方: , ? ? ? ? ?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 ? ? ? ?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取名 。但因前段时间来,男方/女方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女方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凡处置超过 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男方/女方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伤害家人的事情。
  如果男方/女方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女儿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婚生儿子/女儿 随女方/男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女儿抚养费 元,直到儿子/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男方/女方(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男方/女方(注: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签名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女方 (签名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二、结婚保证书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婚保证书的有关内容如上所述。结婚保证书一般情况下只是为了双方安心,如果不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书写的话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但是,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格式针对法律允许约定的部分进行约定的话,该结婚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对于经营食品业的商户都是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在办理相关证件的同时,其中卫生许可证在食品营业中是最最重要的......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后果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辞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补偿为自用工之日到离职之时的工资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二手房纠纷律师费用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二手房纠纷律师费用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这个一般都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


·农村用地土地使用证自建与其它的分别是什么
      农村用地土地使用证自建与其它的分别是什么农业用地直接用于农业产土包括耕、林、草、农田水利用、养殖水面等,而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土包括......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保安押运肯定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的武装人员对银行的现金或者一些......


·一、无证无牌醉驾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理?
      一、无证无牌醉驾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名誉权是每个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受他人侵犯,若他人侵犯名誉权,名誉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那么侵犯名誉权赔偿的......


·继承房产限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房产限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继承的发生时间,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一、醉驾标准有哪些?
      一、醉驾标准有哪些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


·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1、国土
      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一、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1、国土资源按存在形式①土地资源(农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②水资源(地表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