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计算加班费怎么确定基数?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综上所述,有些员工在企业干活,实行综合计时工资制度,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则用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时间的部分,对应不同的倍数,在周末加班,企业要给员工双倍工资。员工拿不到加班工资,企业有工会的,可以去工会反映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轻微肇事对方逃逸如何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撞到人,本来赔人医药......


·国家鱼池征收土地赔偿是怎样的
      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


·员工过年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
      过年的加班工资不一定就是双倍工资,这需要区分其中的法定节假日和调休的时间。一般来说春节过年,初一到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若安......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内容?用益物权包括哪些内容(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


·离婚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有个别夫妻为了减少因为离婚给孩子在感情上带来的伤害,虽然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早就已经解除,但是仍然约定离婚以后,孩子是由双方共同来抚养的。这种......


·信用卡诈骗额度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伪造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达到一定金额就构成犯罪。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主要是依据诈骗金额而定,其中划分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住医院了医要费谁付?
      学生打架受伤住院医药费由谁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