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位继承人未放弃继承共有可以吗

代位继承人未放弃继承共有可以吗?1、在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该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财产,该财产为法定继承应当分得的财产。3、如该遗嘱指定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因其先于继承人死亡,该遗嘱对财产的处分落空,该处分无效。该部分财产以法定继承处理,对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代位继承中,就不存在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遗嘱继承问题,而只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实现代位继承。对于您所举的案例,应当先按遗嘱处分财产,剩余部分再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应分得的部分,代位继承人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权取得。4、一般情况,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规定,有合法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合法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所以,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并不会影响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而应该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配,法定继承人也无权干扰。二、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则存在每位继承人所应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如下情况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标准: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起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4、有扶养义务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经协商,可以自由分配。三、《继承法》第十九条1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所以老奶奶只要起诉其他继承人,主张自己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然后请求主张要求在遗产中为其保留份额就是了。因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是以继承开始时认定,所以不要主张遗嘱的瑕疵,只要求为其保留一定遗产份额就可以。4、代位继承人是未满五岁儿童,其监护人可以代替他放弃继承权,但造成的损失,监护人应当赔偿。《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依据继承法,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的有继承权利的份额,有合法遗嘱的,应当先按照合法遗嘱分配被继承人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份额应当均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分配财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告诫;陈述和申辩;制作执行决定书;送达;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当事人逾期......


·双方都酒驾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


·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指端植皮术后;3、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


·犯重婚罪最多能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犯重婚罪最多能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伤残鉴定的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鉴定机构申请,经过核查后,符合受理......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一、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按照征收土原用途进行补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等等各......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着作财产权和着作......


·关于非法集资的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法律上,非法集资是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部分人因为不了解非法集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到非法集资当中。今天,本站我们整理了关于非法集资的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